2024年11月10日 星期日
详细内容
郑州检察院与清华法学院三年合作结硕果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3日作者:正义网-检察日报

      ■2009年6月,郑州市检察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签订了“三年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检校合作正式启动。

  ■三年内,郑州市检察机关共组织5批、311名中层干部、基层院班子成员及优秀干警进入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习。到清华学习成为郑州市检察机关独有的一种奖励性手段。

  ■三年内,清华大学有20名优秀法学硕士研究生在郑州基层检察院办案一线实践锻炼,推进法学研究人员从基础理论向应用理论研究转化,提高其实证研究的水平。

  “依托我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签订的‘三年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我们通过‘请进来、送出去、办讲座、岗位练、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日前,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政治处主任苏长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郑州市检察机关依托与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检校合作,极大地推动了专业化队伍建设,在学习型检察院的创建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

  作为清华大学法学院与政法机关合作的“试水”项目和郑州市检察机关首次开展的检校合作活动,3年的紧密相连、强强联手,实现了检校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层次高、钻研深、形式多、效果好的培训、实践活动令每一位参与者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告诉记者:“通过检校合作提供的全方位、多领域的培训,使干警由法律精英向全能精英转型,由单一执法向综合服务转变,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得到了切实提高,为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A 借助高校资源开设“检察官大讲堂”


  2009年6月,郑州市检察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签订了“三年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检校合作正式启动。

  作为双方合作的一项内容,郑州市检察院借助高校优势资源,开办了“检察官大讲堂”,将名家学者、实务先锋请进来授课。

  检校合作协议签署后,郑州市检察院随即邀请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副教授吴维库为全体干警作了专题讲座,深入浅出的讲授受到全体干警的欢迎。

  此后,经清华大学法学院推荐或引荐,郑州市检察院又邀请到了清华大学法学专家张明楷,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等多位专家、学者做客“检察官大讲堂”,讲授法学、社会学等领域的专业知识。

  3年来,“检察官大讲堂”共举办讲座10余次,听众达5000余人。每次“检察官大讲堂”开讲,能容纳千人的授课礼堂便会爆满,甚至在走廊里都挤满了慕名前来的兄弟院的检察干警。

 

B 为清华学子提供实践锻炼机会


  “我认为对孙某宜作不起诉处理。”张燕静,清华大学法学院派到郑州市检察机关实习的硕士研究生,在今年7月初参与一起酒驾案件的讨论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我的理由如下,虽然酒驾刚刚入刑,需要严格执行法律,但我们也应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以区别对待……”

  张燕静有理有据的表述赢得了案件组其他成员的肯定。最终,案件组采纳了她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孙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案件当事人双方均对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根据郑州市检察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签署的“三年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的有关规定,该市检察院定期接收清华大学法学院优秀硕士研究生到下属基层检察院实践锻炼,有针对性地安排他们进入一线业务部门,参与一些案件的办理工作,由各部门业务骨干对他们实行一对一的业务指导,由接纳他们的检察院为他们提供免费食宿,全力满足他们的学习、生活需求。

  “参与办案的经历让我们对书本上的法条有了更形象更深刻的理解,在检察官老师的指导下,我在吃透案情、审查证据方面的能力不断提高。”张燕静说。

  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飞道对自己在检察业务一线的实习经历也深有感触:“原来我以为凭自己的知识,办案上应该没什么问题,但经过实习,我发现要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回去以后,我将对盗窃类案件如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进行专题研究。”

  到检察一线参与办案,书本上的案例变成了活生生的实践,这对清华大学的法学高材生们来说格外新鲜。在和办案人员一起工作、生活的过程中,学生们的实践能力潜移默化地增长着。

  另一方面,检察干警与学生们在实践中共同探讨、思考,也让干警们接触到了新的法学理论、法律前瞻性课题研究成果,开阔了视野,提升了干警的理论水平。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告诉记者:“高校的优势在理论,检察院的优势在经验,3年的检校合作,在推进法学从基础理论向应用理论研究转化,提高法学研究人员实证研究的水平、提高检察官运用理论研究成果的能力和检察实务理论研究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C 检校联手推动检察工作跨越发展


  到清华大学法学院进行培训学习,是郑州市检察机关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开展检校合作的又一项重要内容。

  合作3年来,郑州市检察机关的干警们通过参加清华大学法学院组织的集中培训,法学理论素养得到明显提升。干警们不但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中多次发表法学论文,许多论文还被邀请参加了较高级别的学术研讨活动。

  2010年刚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郑州市检察院教育处处长李慧织就通过检校合作,参加了国际死刑问题研讨会。

  “对我来说,能与众多国际、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在大会上交流,既是鼓励又是鞭策。”李慧织说,交流学习开阔了她的眼界,让她能更好地联系郑州实际研究更深层次的问题。

  “以前我们认为只要把案件办好,不出问题,就是履行职责了,而通过到清华大学法学院进行培训和学习,我才认识到,我们检察机关要开阔视野,更多地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我们的工作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工作连续在全市排名第一、荣获“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的登封市检察院检察长马玉东有感而发。

  “3年来,参加清华大学法学院集中培训的检察干警已有311人次,到清华学习培训已成为郑州市检察机关独有的一种奖励性手段。”郑州市检察院政治处主任苏长明说。

  随着检校合作机制的良性运转,郑州市检察机关的学习氛围日益浓厚,干警们的理论素养不断提升,实战能力不断增强,有效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3年来,郑州市各级检察院所办案件的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达100%,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4.5%,上升了5个位次,各项工作均居河南省前列。

  如今,郑州市13个基层检察院已全部进入河南省“五好”检察院行列,其中8个基层院获评“全省先进检察院”,5个基层院分别获得“全国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十佳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近3年来,郑州市检察机关已有数十名检察干警先后荣获“全国十佳侦查监督能手”、“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侦查员”、“全国文明接待员”、“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民行检察十佳办案能手”等称号。